注意:供参考,具体以报考部门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要求为准!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方式一般有:本人到现场、邮寄、传真等。
现场:部分部门会要求考生在面试前一天或面试当天考试前将材料递交到面试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邮寄:部分部门会要求考生在面试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复审资料提交给面试部门进行复审。
传真:部分部门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将复审资料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交给面试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三、其他相关材料(参考)。包括:
1.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
2.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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