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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7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17:07:50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868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所属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需求计划为7个岗位7人。其中: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1个岗位1人,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2个岗位2人,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1个岗位1人,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3个岗位3人。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4、须具备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5、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底前(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招聘岗位为2021年6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岗位为6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岗位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岗位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外语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国际人才服务岗、国际科技合作岗面试含加试项目(英语笔试、英语口试),为:英语笔试、英语口试、结构化面试三项成绩分别占面试环节成绩的25%、25%、50%。

面试(有加试项目的,含加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期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不符合报到条件的,可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kjt.zj.gov.cn,通知公告)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发布。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zjnsf.gov.cn,通知公告);(2)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网站(www.istiz.org.cn,通知通告);(3)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www.zjkjpx.org);(4)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zstcc.com,通知公告)。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人事处,0571-87051062;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054143。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0571-28170883;

2.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0571-87054082、85212171;

3.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0571-87671497、87670353;

4.浙江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0571-87995975。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计划表

 

2021年3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ks.gov.cn/showInfo/Info.aspx?id=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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