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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关于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3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2 09:01:4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98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企业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一般工作人员3名。详见“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现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或者浙商银行、省农信联社、财通证券、省金控公司、省担保集团、省财开公司等6家省属金融企业系统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法学、侦查、财政、财务、会计、审计、金融、保险、证券等专业毕业。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还需具备2年以上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风险、信贷管理、法律等工作经历,是所在单位业务骨干。

6.身体健康等。

(三)有关说明

1.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要求,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对工作经历的认定,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数的8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预计可于2021年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省纪委省监委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关系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得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并结合报考资格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1.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http://www.zjsjw.gov.cn),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1-87057238。

(五)咨询。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87053526,8705231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ks.gov.cn/showInfo/Info.aspx?id=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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