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4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21年东阳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工资待遇除招聘单位备注明确注明外,其他按照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二、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8:30-6月6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入口>>>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9日。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应聘人员岗位改报时间:6月10日上午9:00-下午5:00。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14日上午9:00-6月18日上午9:0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初选
根据横店镇镇政府的要求,对其公开招聘的岗位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分3000米、俯卧撑和100米三个项目进行,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分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打字能力测试,设定最低成绩合格分,合格人员才能确定进入笔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选工作须在6月8日前完成。
初选工作由横店镇镇政府负责组织并制定体能和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办法,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实施。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办法由横店镇镇政府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在横店镇镇政府的纪检组全程监督。咨询电话:15867992241、15258913653
2、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初步定在6月19日(星期六)上午。
3、面试
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将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试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材料。未提供材料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工作经验”是指以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为准,时间计算到 2020年5月30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4)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人才网”查询有关通知(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5)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劳动关系科(电话:0579-86675811)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1年5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dyrcsc.cn/newshtml/38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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