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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下属单位招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11:22:22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895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会计岗位编外用工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经济类、统计类、会计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初级专业资格证书,奉化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能熟练使用各种财务工具和办公软件,电脑操作娴熟。

(三)善于处理流程性事务,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

  (四)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细致、作风严谨。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办法。

(1)网上预报名:报考者通过扫描下方“报名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接受资格初审。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8:30—2021年7月21日上午11:00。


(报名码)

(2)现场确认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07月22日上午9:00--11:00,到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东一楼会议室参加现场确认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现场发给《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及技能测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技能测试形式为账务处理(记账凭证填写、装订等)。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及技能测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及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六)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681560(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23822。

 

附件: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0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fhhrss.net/InfoDetail.aspx?id=6A46E5A5880213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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