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2002年批准设立,由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以来,学校秉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办学理念,构建“思源、厚德、笃学、强技”“至勤、至信、至精、至诚”的价值体系,一方面深化“校企合作+平台”的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技、创、工、学、辅”的人才培养模式,另一方面秉持培养“一专多能、德艺双馨”的“未来职业人”目标,不断完善“三全育人”工作体系,为社会培养了近2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参与各类竞赛捷报频传,近三年,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获奖500多人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指导服务奖”“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4A级平安校园”“浙江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400多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占专任教师人数72%,“双师”素质教师占比80%。设有船舶与建筑分院、设计与信息分院、机电与交通分院、经济与管理分院、国际教育分院、基础教学部共6个教学单位,共开设10大专业群(船舶、建筑、机电、轨道交通、设计、信息、经济、管理、外语、康养/幼教),共30个专业(其中2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含留学生)9000多人。建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多媒体技术创新创业、中德智能制造平台等8大实训基地,19个实训中心。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共114项,发表论文300多篇,专利授权67个,与200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毕业生历年平均就业率达97%以上,就业质量持续提升。
为将我校建成“浙江一流、全国知名”的民办高职院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所在部门 |
需求岗位 |
需求人数 |
任职条件 |
船舶与建筑分院 |
工程造价专业教师1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工程造价专业教师2 |
2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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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
2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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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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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信息分院 |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师 |
3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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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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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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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
1 |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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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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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交通分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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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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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分院 |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金融科技应用专业教师 |
3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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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任教师 |
2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或大学本科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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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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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商务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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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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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分院 |
应用韩语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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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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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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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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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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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
生活技能(心理健康)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人文艺术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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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师 |
3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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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康教师 |
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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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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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分院 |
辅导员1 |
10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辅导员2 |
3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有关说明:1.任职基本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或本数)。2.以上岗位招聘皆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3.公告期内,根据不同岗位应聘人员数达到1:5,将不定期、分批次组织考试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0573nyctw@163.com(附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报名材料:
1.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我校统一安排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复审。
1.笔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比例超过1:5,则先进行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试教。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试教: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要进行试教,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按专业,考核现场指定课程和内容,应聘人员备课40-45分钟,然后进行试教(时间一般10-15分钟)。试教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等。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回答指定考题及评委口头提出的问题(时间一般10-15分钟)。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试教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
高级职称人员(含博士)如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则不进行试教,直接进入面试。只进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核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和心理测评,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安排递补的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笔试、试教、面试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教师,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遵守本校规章制度,并达到相关考核要求,可享受本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具体面谈)。
(一)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1.顶尖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主持人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2.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科研)团队主持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骨干前3 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3.专业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的教授;有创新创业经验,主持重大横向课题的正高职称人员;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推广运用的正高职称人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4.优秀博士:专业建设需要,具备教学和科研发展潜质,在专业领域造诣较深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和建设情况,优秀博士分为紧缺专业博士和非紧缺专业博士。
5.优秀教学人才、高技能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在全国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最高奖)获得者,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人和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主持人,作为第一导师指导国家级学科技能竞赛获一等奖(最高奖)。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建设急需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海外工程师;省级首席技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相当荣誉者;钱江技能大赛获奖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
1.安家费。视情况给予6-21万元安家费。
2.购房补助。在嘉兴市本级购房落户后,给予50-250万元购房补助。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个人申报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情况,给予理工类4-40万元、财经社科类2-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特别重大项目可酌情追加科研启动经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2302357 (钟老师);邮箱:0573nyctw@163.com。
通讯地址:浙省嘉兴江市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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