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从事窗口(行政审批)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舟山户籍(以2022年10月10日的户口地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0日后出生)。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2年10月10日。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定海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定海区东山路289号区社保中心1012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考生健康表及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手写体签名)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短信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形式,如报名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筛选环节,经筛选后按1:20进入面谈环节。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1:8进入面试环节,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谈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岗位年收入6万元左右。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见附件3)。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609237。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防疫须知.docx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9日 来源:http://www.dinghai.gov.cn/art/2022/10/9/art_1229318264_3726748.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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