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宁波公安局杭州湾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60人)
发布时间:2022-10-14 15:22:22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564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所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60名(详见附件1),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薪酬根据岗位绩效确定,由财政保障。与浙江杰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

5.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大专学历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7.宁波大市内户籍或连续在宁波大市内居住5年以上的非宁波籍人员。(应急处突岗位除外)

7.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曾参加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录用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线上预约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在宁波人才网、慈溪人才网、前湾新区人才网等招聘网站上投递简历。

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确认电话:0574-27880116 联系人:焦老师15757816869  

简历投递:838435151@qq.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五、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近一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1份;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1份;

7.可放宽资格条件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与的,视为放弃。

六、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内容、要求、说明等详见附件6。笔试满分为100分。

七、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5)。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前湾新区分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九、其他事项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分局编外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宁波公安局杭州湾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27880116(工作日),焦老师。

附件一:岗位编制表

附件二:招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cxhr.com/news/16983.html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