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2022年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人)
发布时间:2022-10-19 11:20:21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521

为大力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改善我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法学。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我市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5日17时截止。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2年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329269733@qq.com)(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确认,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报名材料若存在虚假情况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我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方式还是考试方式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决定并组织,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考核或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在聘用名单公示之前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

(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嵊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zzj.gov.cn)全程发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75-8311897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 0575-83033589。

 

附件:2022年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http://www.szzj.gov.cn/art/2022/10/17/art_1530087_59038801.html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