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不能报考;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6.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月31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姓名”,邮箱hzybslzx@126.com。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一并上传至邮箱。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必须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要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工资待遇
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71)87801703;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3008。
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https://www.hzrc.com/InformationCore/MajorRecommendDetails/158337302878649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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