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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文物管理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1人)
发布时间:2022-12-12 13:53:42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486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宁波市江北区文物管理所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为综合业务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有一定文字水平,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富有吃苦精神,身体素质良好。

(二)具体要求

岗位要求: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

2.报名办法:从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或宁波人才网下载《宁波市江北区文物管理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并将一寸近期电子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发送至邮箱1132719912@qq.com。

3.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参加面试时随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招聘指标。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态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如需继续招聘同类型岗位人员的,可由本次招聘人选库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聘用。

五、递补规定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676609,联系人:毛老师。

2.应聘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3.本公告由宁波市江北区文物管理所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文物管理所

                                 2022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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