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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2人)
发布时间:2022-12-16 14:44:01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477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信息来自:金华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有效期至:2023年01月14日

 

 

 

 

因住房保障业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房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5日-2000年12月15日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存在其他不宜录用情况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aaqa2003@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陈XX+浙江金华+浙江师范大学)。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拟考察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考察录用。

 

三、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约5.0万元(含各类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0579-82320375。

 

 

附件:报名表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来源:https://news.jhrcsc.com/newshtml/81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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