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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司法局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4人)
发布时间:2023-02-08 13:47:5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603
玉环市司法局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日期:2023-02-07 浏览 215 次

为加强我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玉环市编办、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环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玉司〔2019〕4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玉环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指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从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相关辅助工作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但具有社区矫正、法律专业文凭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玉环市户籍(以2023年2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玉环市的人员(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玉环市司法局政治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科技大楼B栋1305)。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不能手写),信息填写需真实、完整、准确。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亲笔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

  ①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报名表1份;

  ②和报名表所贴同底照片1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户口簿原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复印件1份;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登录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手写,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五、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将对报考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闭卷,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加分内容(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1)具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10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

(2)具有法学、社区矫正专业学历的,加5分;

(4)具有1年及以上社区、人民调解、法律等工作经历的,加5分;其中5年以上的再加5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及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考察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经考试聘用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2.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联系咨询电话:0576—8723550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玉环市司法局

                                                                                   2023年2月3日

来源:http://www.yhrl.com/index.php?m=Home&c=News&a=news_show&id=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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