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温岭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温岭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面试或体能测评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就温岭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复审地点及人员名单
考生应到各招录单位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3.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所须材料请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和离岗未满3年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通知单,并提交承诺书(承诺未通过主观题考试将放弃报考资格)。
4.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手印。
二、体能测评
报考温岭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和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职位的考生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温岭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通知书由各招录单位发放。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携带该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到,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如体测因天气原因无法开展,时间可能顺延,具体事项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3月18日或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携带该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视作放弃面试。具体事项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近期,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及后续工作通知。考生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对资格条件、体能测评等事项有任何疑问的,可来电咨询各招考单位(详见附件2)。
附件:1.附件1:2023年温岭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附件2:2023年温岭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doc
温岭市公务员局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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