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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6 20:58:54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578

根据《2023年丽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或体能测评对象。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7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2.地点:畲乡景宁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振兴讲习所”会议室(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人民北路122号,城北菜市场二楼)

(二)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登录教育部学信网(www.chis.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真填写《2023年丽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详见附件2,须正反面打印并张贴一寸照片),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工作人员。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4)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5)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6)报考景宁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景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驻监所),景宁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基层司法一级科员职位的需提供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通知单,已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主观题成绩的考生,应提供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改期的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体能测评区域。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自备饮用水、食品等,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场地。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考生提前调整作息时间和饮食计划,并对身体状况进行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情形的,不建议参加体能测评。

三、面试安排

时间:3月18日-19日;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78-5082247。

四、其他事宜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资格。

2.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代领面试通知书),代复审(代领)者除需携带招考公告规定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加按指印)的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

3.考生如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3月5日上午9:00前)与景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取得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需参加体能测评的,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带齐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5.通过体能测评后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2: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景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景宁县府前西路19号县行政中心一号楼320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6.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时应自备口罩,并按有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附件1: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xlsx

附件2: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委托书.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务员局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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