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浙江省公务员 » 招考信息
浙江省公务员
2023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6:36:18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051

各位入围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23金华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或体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要求体能测评达标。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39日上午或下午,详见附件2

永康市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579-87101452

二、资料提供

  1. 《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3),注意:表格粘贴近期免冠1寸正照,考生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写。
  2. 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户口簿需复印有具体家庭住址及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1.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需提供考试公告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

三、注意事项

  1.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其中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的人员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

 

                 附件1 2023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名单.xls

附件2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xls

附件3 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 委托书.doc

 

 

                                永康市公务员局

                                2023228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