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是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本部位于金华市,另设杭州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共13人,其中辅导员岗位8人(含杭州校区1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4人,管理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其他岗位不限定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7月前)。
聘用人员必须在2017年8月底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招聘岗位表 (非教学科研岗位)》(附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有关专业条件要求,一般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2、辅导员岗位考虑到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保持同类岗位人员性别结构平衡以及未来培养需要,根据性别分别确定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3日下午17: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61.153.34.22:9082/hr/index.asp,实名注册本人报名信息,申请应聘岗位,并在附件中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变更申报岗位,请报名者考虑成熟后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
2、资格初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登陆网站自行查看审核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天来校进行现场确认,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日期初定于2017年1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网上公布。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辅导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日期将安排在笔试后1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办法进行。被考核对象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师范大学监察处(纪委办):0579-822823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3073(人事处吴老师、张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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