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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嵊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人)
发布时间:2023-04-13 14:16:07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451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全省统一安排,嵊泗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engsi.gov.cn)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www.shengsi.gov.cn/col/col1229324805/index.html)进行查看。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要求嵊泗户籍的以2023年4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2023年4月1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4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限定面向应届生岗位,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十)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4月1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5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4月25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6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12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入围面试),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证明)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6月中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592681,监督电话:0580-5592676。

 

附件1:2023年嵊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来源:https://www.shengsi.gov.cn/art/2023/4/12/art_1229635574_3792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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