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15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A.作为独创或主创者,获得中国新闻奖、国家级“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级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国家级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不含集体奖项);
B.作为独创或主创者,获得省级记协新闻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政府奖)、“五个一工程”奖、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一等奖1件或二等奖3件及以上的(不含集体奖项);
C.符合湖州市人才新政4.0规定D类人才及以上的;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
7.户籍不限;
8.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9.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18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岗位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条件(详见《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
(三)不宜报考的情形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7:00。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下载南太湖号APP,通过登录南太湖号APP首页报名通道进入,填写报名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将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所需佐证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记者证或编辑记者资格证书;④职称证书;⑤各类获奖作品证书;⑥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二)资格审查
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考核分批分类进行。考核日期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一类: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涉及岗位为文字记者(编辑)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出现取舍位次同分时,则同分全部进入。
第二类:采取“专业评审”的形式进行,具体涉及岗位为广电技术、编导、新闻评论、文字编辑(夜编)、新媒体技术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单个岗位计划数的10倍的,在专业评审前增加笔试初选环节,笔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专业评审对象,若出现取舍位次同分时,则同分全部进入。若不足比例的,不再组织笔试初选,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评审。
第三类: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涉及岗位为摄影记者、主持人
初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单个岗位计划数的10倍的,在技能测试前增加摄影作品、主持人视频初选环节,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不足比例的,不再组织摄影作品、主持人视频初选。
技能测试:根据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出现取舍位次同分时,则同分全部进入。
面试:根据技能测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所在岗位、工作业绩确定薪酬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发布,招聘相关信息在相关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3.本次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572-2399708、2399799。
附件: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3年4月17日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