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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人)
发布时间:2023-04-28 10:57:4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584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规定,衢州市公安局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有衢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看守所)、智慧新城公安分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岗位共34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4月28日至2005年4月28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4月28日至2005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2.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录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5.本次招聘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个体形象良好;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7.非衢州市户籍人员在本地应有相对固定居住场所。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单位相关文件执行,3500-5000元/月,年终考核奖、体检、表彰奖励等其他福利待遇另计,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缴,岗位不同略有差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招聘结果备案、招聘备选库补录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提前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籍信息资料或学校相关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由衢州市公安局组织资格复审。本次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其他岗位按不低于1:1.5的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笔试。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入围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4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存在违纪、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列为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进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详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3.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可由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考察

1.考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考察。考察按照《衢州市公安局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工作方案》进行。

2.放弃接受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可由本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各用工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衢州市公安局审核。拟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录用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决定不予录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2023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3)存在竞业限制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3.经笔试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衢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在下一期衢州市公安局集中组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前,用工单位有需求的,可从备选库中,按不高于1:5的比例组织面试或面谈。入围后,按照招聘程序开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录用人选后,办理录用手续,并将结果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下一期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时,尚未录用公示,不再补录。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结果在衢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招聘工作群中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监督电话:0570-3112613、0570-3112239。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方式:详见《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的联系人栏。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附件:

1.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2.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4.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

衢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0日

来源:http://gaj.qz.gov.cn/art/2023/4/26/art_1503432_58893316.html

 

 

附件2

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户口所  在  地

 

是否服役

 

学历

 

专业

 

是否全日制

 

毕业院校

 

准驾车型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应聘岗位  名称及序号

 

是否同意岗位调配

 

现工作单位

 

是否同意入备选库

 

学习工作  简历(时间、单位/学校、职务/专业)

 

专业证书  兴趣特长

 

家庭主要成员(称谓、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用人部门 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经笔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的未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除外),可纳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

 

 

附件3

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

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 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附件4

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

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单侧矫正视力低于4.8,不合格。

第四条  过于肥胖或者消瘦弱,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者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五条  色盲,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七条  纹身,不合格。

第八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九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十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十一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支队(大队)岗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十三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十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十六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十七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十八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九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统结石,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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