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专职禁毒社工 |
1 (男) |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专业不限。 |
具体岗位泽国镇禁毒办 |
2 |
1 |
大专及以上;文秘专业 |
具体岗位待定(男女不限)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禁毒事业;
2.本市常住户口,年龄21周岁至40周岁;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社工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5月5日-5月18日
地点:温岭市公安局禁毒办220室
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薄(户主及本人页)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由温岭市禁毒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禁毒工作相关知识等方面,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若分数相同,有社会工作者证书的优先。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
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笔试排名后一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若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专职禁毒社工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招聘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审批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确定录用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聘合同期为五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
(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弃权。
(二)未尽事宜由温岭市禁毒办具体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17858680610
温岭市禁毒办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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