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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1人)
发布时间:2023-05-12 17:09:44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520

因城市更新业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综合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男女不限。

 

2.综合岗位: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5月19日);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处理和协调组织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632926844@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陈XX+浙江金华+浙江师范大学)。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拟考察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考察录用。

 

三、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参照金华市市直编外人员的薪资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王汀,咨询电话:0579-82375385。

 

 

附件:报名表

 

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

2023年5月11日

来源:https://news.jhrcsc.com/newshtml/8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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