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事业单位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南星街道办事处编外人员招聘公告(7人)
发布时间:2023-06-29 15:10:00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463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南星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一: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统计)1名

职责:负责区统计局专业统计报表的对接,对辖区规上企业的各类统计报表进行核查和指导,按时完成各项指定的统计调查工作,有多年企业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操作,特别是各类财务报表的填报,还需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表述能力。

2.岗位二: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招商)1名

职责:主要从事招商引资、为企服务方面辅助工作

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经济信息敏锐性和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招商、为企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3.岗位三:人武部工作人员1名

职责:负责街道人武部日常内勤、民兵训练;辖区工地安全检查;撰写各类公文等工作。

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中共党员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4.岗位四:消安办内勤人员1名

职责:负责办公室一般文职工作,资料信息录入,文件签收等;协助街道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操作。

5.岗位五:公共服务办退役军人工作人员1名

职责:做好优待证的办理、发放和回收;各类重大节日慰问、各类报表统计;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和管理;对退役军人数据平台进行修正、核实、入库;各类资源链接,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指导社区业务条线工作。

要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沟通、合作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户籍不限;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6.岗位六:公共管理办工作人员 1名

职责:负责街道垃圾分类、美丽杭州环境大整治、防汛抗台等相关城市管理工作和撰写各类公文。

要求:年龄35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有城市管理、垃圾分类、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经验者、退伍军人优先。

7.岗位七:党建办工作人员 1名

职责:负责党政信息撰写、常规信息报送,配合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约稿任务及街道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

要求:年龄35周岁以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类、行政管理类、中文学专业优先;熟悉操作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信息宣传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7月5日13点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线上,扫二维码报名(见下方)

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报名材料不齐全,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初选后,开展考试。岗位1-6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岗位7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政审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7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工作地址:上城区复兴南街258号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