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0名,详见表格。
岗位 类别 |
招聘 计划数 |
岗 位 条 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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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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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一 |
20人 |
男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社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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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二 |
20人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社会人员 |
|
岗位三 |
20人 |
男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社会人员 |
|
岗位四 |
20人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社会人员 |
|
岗位五 |
20人 |
男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应届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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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六 |
20人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应届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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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七 |
20人 |
男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应届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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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八 |
20人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应届高校毕业生 |
|
岗位九 |
20人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中共党员 |
从事党务工作 |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愿意履行专职社区工作者义务,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技能要求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具有东阳市户籍;若具备以下1种及以上条件的人员,报考时户籍不作限制。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
4.东阳本地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东阳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信网核实)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此外,2021年、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岗位条件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七)加分条件:退役军人加4分;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加3分、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加5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加3分、等级为社会工作师的加5分。以上三项均为笔试加分,不重复累计,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择最高项加分。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东阳市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户籍、年龄、学历、党员身份、加分等条件以2023年7月11日(含)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7日9时—7月20日16时
2.报名方式:登录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
报名入口〉〉〉 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如有虚假信息则取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
②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需上传个人免冠照片。
③考生需在报名界面“文件上传”中上传户口簿(合成一页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合成一页上传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退役军人证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7月17日9时—7月21日16时
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7月17日9时—7月20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改报。
(三)岗位核减
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2,则按实际报名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东阳人才网(网址https://www.dyrcsc.cn/,下同)。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社会工作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应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
2.笔试结束后,在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相同,均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1.拟入围面试人员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被取消参加后续环节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3.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1.根据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均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再递补。
3.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的顺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2.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有关要求执行。
3.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与有关镇乡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依法设定试用期,并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发放薪酬。
6.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并提供解聘资料。未及时与原单位办理解聘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7.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8.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值)、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东阳人才网,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的招聘考试命题、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五)本公告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6655191。
中共东阳市委组织部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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