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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30人)
发布时间:2023-08-31 10:29:08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63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庆元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0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庆元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0名(非正式工作人员),采取先统一招聘再分街道选岗。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以2023年9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要求: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9月30日前,其他人员需在2023年9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县属各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用工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书;

6.面向残疾人岗位除应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主要为肢体三级、肢体四级,视力四级、听力四级残疾人,应确保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联系电话:0578-612261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除本人签名手写外,其他请打字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其他证明材料。报考4-10号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4号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5号和6号岗位需提供资格证书(2023年通过考试的可提供经本人签字成绩合格的截图);7号岗位需提供退伍证;8号岗位需提供一年以上任职村“两委”的年限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盖章);9号岗位需提供残疾证;10号岗位需提供一年以上从事专职网格员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及庆元县社会治理中心盖章)。35周岁及以上的女性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年限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确保能在50周岁前缴满15年。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未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告知。

四、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笔试、面试。

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取消或核减计划,经研究同意后,取消或核减计划可划入同年龄、同学历学位要求的其他招考岗位,并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取消的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改报其他岗位。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联系电话:0578-6122610;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

4.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面向残疾人岗位除因残疾导致的身体缺陷外,其他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务员招录条件。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招聘的人员由庆元县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和《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6121479。

 

附件1:202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需求计划表.xlsx附件1:202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x附件2:2023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x

附件3:委托书(模板).doc附件3:委托书(模板).doc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民政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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