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3月18日至2007年3月18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上述人员中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3月1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5年3月18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
(八)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3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3月27日12:00。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3月27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4:30。
已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笔试考试科目为: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一门科目(或0分)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