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预测】
近日,北京市民宋先生突接母亲去世的消息,心急如焚骑摩托车赶往家中奔丧,情急之下驶入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四环主路。交警发现后依法将其拦下,得知这一特殊情况后,当即用对讲机请示上级,得到 “让他过去吧” 的明确回应,随后不仅予以放行,还叮嘱宋先生 “路上慢点儿,注意安全”。事后这一幕被发到网上,引发无数网友动容点赞。请结合实际谈看法。
【参考解析】
我认为北京交警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法理之下有温度,柔性执法不是对规则的妥协,而是执法者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用共情与包容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首先,这是柔性执法的生动体现。柔性执法的核心是合法、共情、适度。交警发现宋先生闯禁行后,没有直接处罚,也没有放任不管,而是先依法拦停,这守住了法律的底线;得知“母亲去世、急于奔丧”的特殊情况后,主动请示上级、予以放行,这体现了对群众情感的共情;最后叮嘱“路上慢点儿,注意安全”,更是将执法从管理行为升华为服务关怀,让群众感受到执法的温度。这种处理方式完美诠释了柔性执法不是“法外开恩”,而是“规则之内留余地”,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兼顾了人伦情理,让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治理工具。
其次,这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政府公信力。从网友的反馈来看,大家点赞的不仅是交警的“通融”,更是对“执法懂人情、办事有温度”的期待。在现实生活中,群众遇到的问题往往复杂多样,刚性执法能维护秩序,但柔性执法能化解矛盾、拉近距离。网友的广泛点赞,也让更多人看到执法的人性化一面,进而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可以说,一次有温度的执法,比十次生硬的处罚更能实现“标本兼治”的治理效果。
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柔性执法不是“无原则的纵容”,更不是“执法者的随意裁量”。它有明确的适用边界,结合公职人员的执法实践,这一事件给我们带来三点重要启示:
第一,执法理念要“以人民为中心”,多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执法不是“管理群众”,而是“服务群众”。面对群众的特殊情况,不能机械套用条文,要多一份共情、多一份理解。比如在基层执法中,遇到摆摊谋生的困难群众,不能一味驱赶,可引导至合规区域;遇到老年人不懂政策违规,可先耐心讲解再督促整改,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第二,执法方式要“刚柔并济”,平衡规则与情理。刚性是执法的底线,柔性是执法的温度,两者缺一不可。一方面,对恶意违规、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罚,绝不姑息;另一方面,对因紧急情况、客观困难导致的轻微违规,在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不予处罚”等柔性措施,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第三,执法能力要“精准把握”,规范裁量权的行使。柔性执法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建立在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对实际情况的精准判断之上。这就要求我们公职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明确柔性执法的适用情形、程序要求,避免“该柔不柔、不该柔却柔”的问题;同时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每一次柔性执法都经得起法律和群众的检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考官,法治社会的建设,既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也需要执法的柔性关怀。北京交警的这一行为,看似是一次“小事”,却彰显了执法者的人文素养和治理智慧。公职人员要始终牢记“执法为民”的初心,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让法律既有“硬度”又有“温度”,让群众在每一次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正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治理效能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各位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