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嵊泗美丽海岛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engsi.gov.cn)。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嵊泗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www.shengsi.gov.cn/col/col1354771/index.html)进行查看。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二)要求嵊泗户籍的以2019年7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7月1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7月22日(共4天),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报名表1份,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0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务费。
4. 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或因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再次报名的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的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按上),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5.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在2019年8月7日-8月8日的工作时间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作自动放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监督电话:0580-559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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