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15种文种及其适用范围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例如《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会议决议》,该决议就记录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记录了“两个务必”的重要内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例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就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做出了决策和部署。
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例如常见的国务院令用于公布行政法规、紧急状态令用于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授衔令用于授予衔级、嘉奖令用于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例如1972年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之后中美签署了《中美联合公报》,标志着中美邦交的正常化。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例如《毛主席关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公告》向国内外宣布了新中国和人民政府的成立。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例如《某省交通厅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告》就是在该省范围内公布应当周知的事项。通告一般是党政机关对外行文。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例如《关于做好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意见的行文方向比较灵活,可以上行、下行或者平行。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例如会议通知、人事任命的通知、放假的通知、转发某公文的通知。通知在所有的法定文种中应用最为广泛。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报常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告知重要情况一般采用情况通报的形式。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属于典型的陈述性上行文。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请示和批复往往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因此议案属于平行文。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例如常见的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求批函、审批函等。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常见公文文种的区别
在考试中,也经常出现易混淆文种的考查,下面有几组典型的情形,提醒大家注意。
(一)通知和通告的区别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般而言通知是党政机关对内行文而通告是党政机关对外行文。另外,通告的内容的专业性一般比通知要强。
(二)决议和决定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决议必须产生于会议,它所要贯彻的决策事项是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的。而决定既可以是会议集体讨论并按照法定程序表决的结果产生,也可以由上级领导机关直接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在内容的倾向性上也有所不同。决议倾向于决定的公布,决定则更多的倾向于决策的具体部署。
(三)公告和公报的区别
一般而言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公布重要的事项,其应用范围比公报更广。公报一般情况下比公告的内容更加具体明确。公告可以用来公布法定事项比如法院公告,但公报一般不能。公告的约束力一般比公报强。公告公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而且都是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的,而公报具有新闻性,只是将国内外人士所关注的事件广而告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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