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400-0160-999
公众号
微博
小红书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考信息 » 党政公选
招考信息
2017年衢州市发改委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4 10:10:39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170

 为进一步加强发改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发改部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衢州市发改委决定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发改委选调2名(其中发改委机关选调公务员1名、市成本调查监审分局选调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行政机关(含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乡镇选任制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法学类、经济类、统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身份工作经历,近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身体健康。

(八)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职位选拔的办法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2017年11月10日前,通过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市发改委网站(网址http://fgw.qz.gov.cn/)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9日 -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市区三江东路3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衢州市发改委716办公室,联系电话:3086168。

3、报名所需带材料:报名者需带材料:《衢州市发改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时间证明;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市发改委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选调按1:3比例开考,如报名不足1:3比例的,将相对核减选调计划。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7年11月24日到市人事劳动大楼(荷三路231号)415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职位所需的综合素质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6日。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发改委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职位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以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

(六)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自公示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转任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依次递补。市发改委将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最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七)组织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市发改委党委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录用和公示。体检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对拟选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同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衢州市发改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衢州市发改委

                                                               2017年11月8日

分享到: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