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 选调范围
苍南县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
藻溪、金乡、钱库、桥墩、宜山等五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岗位各选调1名人员。
三、选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近两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 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二楼218室),咨询电话:0577—68881517、68706366。
3.报名方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每人仅限报1个中队岗位,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
报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其它时间计算问题,均统一截止到2017年12月 15日。
五、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符合报考每个中队岗位的差额事业单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需达到3:1比例,否则取消差额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资格。
六、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侧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监督;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确定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苍南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选调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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