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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音乐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5 09:48:10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2693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系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市厅级。学院为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8个岗位,共19人(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10月31日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我院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日24: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请下载报名表(附件2)进行填写,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岗位代码及要求参见附件1)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sc@zjcm.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未按格式填写、不发送到指定邮箱、仅发送报名表不报岗位代码、或报多个岗位代码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A18-01至A18-09初审结果将在7月4日前在学院主页公告栏进行公布,应聘者可自行查询。

岗位B18-01至B18-09符合条件人员,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的各类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我院将根据相应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暂定于7月8日,以最终复审通知公告为准)。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纸质稿、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暂提供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近期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确认)、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根据岗位分类,考试形式及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考试形式与内容》(附件3),考试程序及总成绩比例构成按下列办法确定:

1.岗位A18-01、A18-05、A18-06等3个岗位,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A18-02、A18-03、A18-04等3个岗位,需进行初试,考核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由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面试等3个环节构成。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足5人,直接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10%。

3.岗位A18-07、A18-08、A18-09等3个岗位,需进行初试,考核形式为上机操作。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复试由试讲、成果展示和面试等3个环节构成。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试讲成绩*40%+成果展示成绩*10%+面试成绩*10%。

4.所有岗位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岗位A18-01、A18-05、A18-06等岗位按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岗位A18-02、A18-03、A18-04等岗位按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A18-07、A18-08、A18-09等岗位按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音乐学院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文化厅网(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初试、复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6(柳老师) 89808068(钱老师)

 

附件:

1.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第一批)

2.浙江音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3.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准、学术水平、教学组织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按不同专业不同岗位,采取针对性考试。如岗位要求应聘者需自带论文、著作或作品音频文件者等材料,均需去除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各岗位考试形式与内容具体如下:

(一)岗位A18-01,A18-05,A18-06

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已公开发表学术著述目录、1—2部代表性著作或3—5篇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验)。以上材料需备5套(著作1套即可)。

1.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40分钟左右,授课内容现场抽取。

2.面试。

(二)岗位A18-02、岗位A18-03

1.初试: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伴奏自备,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

①专业能力测试: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伴奏自备,时间30分钟左右(曲目包含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和近现代等不同时期风格作品,至少各1首);视奏,现场抽题。

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左右,授课内容复试现场抽取,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

③面试。

(三)岗位A18-04

1.初试:演唱自选曲目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2.复试:

①专业能力测试:举办专场音乐会,曲目自定,伴奏自备(其中需有一首自弹自唱作品,伴奏乐器不限),时间30分钟左右。

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20分钟左右,授课内容复试现场抽取,授课对象由我院安排。

③面试。

(四)岗位A18-07,A18-08,A18-09

1.初试:上机操作(120分钟,应试者自备笔记本电脑及应用软件,但呈交的作品必须能够用常用的音、视频格式文件读取,否则视为不合格)。

2.复试:

①成果展示:应聘者需制作PPT,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在专业领域取得的成就;并回答评委的问题(20分钟左右)。

②试讲:公开教学,授课时间30分钟左右,授课内容复试现场抽取。

③面试。

备注:

1.表演岗位除钢琴和电子管风琴由学院准备,其他主奏或伴奏乐器自备;

2.授课内容提前15分钟抽取;

3.音乐会曲目表请在现场提供;

 

4.伴奏提供mp3或者cd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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