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间出生),另有要求的除外,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合同工25名。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岗位需职业技能(职称)证书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 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嵊州市水务集团二楼会议室(雅石路74号)。
报名方式:嵊州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交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相关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在报名工作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考查综合基础知识及供排水法律法规,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在笔试成绩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适岗人选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招录员工实行岗位工资,按集团《新招录员工岗位工资试行办法》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考生成绩、体检、录用名单及相关通知、信息在嵊州人才网公示,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本次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0575-83295007。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嵊州市水务集团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575-83295007。
4.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注:笔试考试范围中供排水法律法规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嵊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嵊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网上可搜索]。
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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