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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9 10:06:44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829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保密性强。

二、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相关岗位。

三、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一)专业要求:不限。法律、财务、土地和房产管理、测绘、汉语言文学、新闻、计算机、软件工程类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可优先考虑。

四、其他条件

(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性格开朗,吃苦耐劳,能服从岗位调配,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户籍要求:浙江省范围内。

五、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笔试)》,于2018年07月11日(下午17:00截止)前发送至邮箱:648549119@qq.com,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4871。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邮箱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若超出初审时间,未收到任何信息,视为未通过)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资格初审合格后将题库发至报名邮箱,请自行查看。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认面试对象,面试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

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成绩总分不满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及是否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应聘者注意登陆网站查看。

(六)体检

对列入体检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医院、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或考察不合格的,将不再录用。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人才派遣方式,待遇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职工报名表》见附件。

 

附件:职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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