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农产品检测人员1名;
2、岗位待遇:参照虞人社[2015]155号文件《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及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
报名地址: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3楼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82915056
五、招考录用形式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形式,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招录期间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考察或信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信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不合格致使选聘人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聘用:经考察或信息调查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1个月,报酬待遇按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时间为一年一聘。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工,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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