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共12名,其中男性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开发区户籍的退伍军人和持《就业援助证》人员放宽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 报名地点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日-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02办公室(开发区三号大街2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正门南侧,地铁文泽路站C出口西侧约500米)。网络报名:前程无忧网站。
3、报名提供材料: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附件一);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退伍证、就业援助证等其他材料。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
4、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酌情延长报名期限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照《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6665000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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