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36人,硕士研究生320人;高级职称人才351人。
(二)宁波市李惠利东部医院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造的综合性医院,医院引入了台湾先进的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委托台北医学大学经营管理并派驻管理团队,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25人,硕士研究生322人;高级职称人才253人。
(三)宁波市第一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近百年历史,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47人,硕士研究生424人;高级职称人才488人。
(四)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具有上百年历史,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31人,硕士研究生543人,高级职称人才594人。
(五)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和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266人;高级职称人才398人。
(六)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也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和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拥有8名省级名中医,现有博士研究生12人,硕士研究生179人,高级职称人才214人。
(七)宁波市康宁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宁波市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隶属该院。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现有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37人,高级职称人才77人。
(八)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现有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76人,高级职称人才67人。
(九)宁波市中心血站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为宁波市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采供血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的临床医疗供血任务和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战备用血等血液保障任务。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2人,高级职称人才24人。
(十)宁波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研项目和成果。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9人,高级职称人才14人。
(十一)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暨上海市肿瘤医院宁波病理中心是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宁波市级医疗机构临床病理诊断工作,指导全市临床病理诊断业务,开展临床病理相关业务培训等。现有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31人;高级职称人才33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注:执业资格、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20日(周四)9:00-14:00
2.报名办法:9月20日当天在宁波市第二十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摊位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⑴市李惠利医院人事科邮箱:lhl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
⑵市李惠利东部医院人事科邮箱:260070804@qq.com:宁波市江南路1111号,行政楼620房间,联系电话:0574—55835620,联系人:李薇薇老师。
⑶市第一医院人事科邮箱:dy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304032、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⑷市第二医院人事科邮箱:nb83870619@163.com ;联系电话:0574—83870619、联系人:杨益兰老师。
⑸市妇儿医院人事科邮箱:fe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⑹市中医院人事科邮箱:nbszyyrsk@163.com;联系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袁玲老师。
⑺市康宁医院人事科邮箱:631820158@qq.com;联系电话:0574—86690956,联系人:张丽娜老师。
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邮箱:zg@nbcdc.org.cn;联系电话:0574—87680151,联系人:苏娟老师。
⑼市中心血站办公室邮箱:nbszxxz@163.com; 联系电话:0574—87848423,联系人:杨微老师。
⑽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办公室邮箱:2361436154@qq.com;联系电话:0574—87244249,联系人:周晓黎老师。
⑾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办公室邮箱:nbpathcent@163.com;联系电话:0574-87651110,联系人:杜盛峰老师或李丕吕老师。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
4、报考临床类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委人事部门、驻委纪检部门督导。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63579、89189386
附件:
1.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宁波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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