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服务工作,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性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大局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无犯罪记录;
(五)岗位及其它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越城区东湖街道会龙大道1号)。报名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应聘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加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报名人数不足1:3,则按相关规定取消或核减招考计划。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较多时,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考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名人数较少时,直接组织面试,不再组织笔试,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基本工资2000元/月,无奖金),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编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等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
2、咨询电话:
东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88204935李老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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