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学龄前子女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6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现场送达(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或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地址:灯芯巷25号行政楼206室
3.电子邮箱地址:hzsrmzfjgyey@126.com;
4.报名材料:
(1)幼儿教师(一)、(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学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学生不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如发电子邮件报名,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报名者须在报名截止前将1寸免冠证件照的电子文本(jpg格式全彩照片,小于200K,高度300像素*宽度200像素)发至hzsrmzfjgyey@126.com。
(2)幼儿教师(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参加工作以来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参保变更记录原件。(如发电子邮件报名,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报名者须在报名截止前将1寸免冠证件照的电子文本(jpg格式全彩照片,小于200K,高度300像素*宽度200像素)发至hzsrmzfjgyey@126.com。
5.注意事项:
(1)笔试准考证电子稿将通过应聘人电子邮箱发送,考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打印准考证;
(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人员将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另行通知原件校验时间;
(3)幼儿教师(二)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取消招聘计划;幼儿教师(三)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符合幼儿教师(一)条件的毕业生接受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如报名人数超过20人,需与幼儿教师(二)、(三)同时进行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2.符合幼儿教师(二)、(三)条件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3.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或面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与招聘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的。
监督电话:85253311
联系人:张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3938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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