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表2018.1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符合下列五类条件之一:
(1)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
(2)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本科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3)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4)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方向毕业生。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
(1)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并且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2)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并且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3)普通师范类高校或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且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二)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名校长、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
2、纳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高层次人才(含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优秀教师;
4、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级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5、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杭州市范围内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 2019届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1。报名时间:自11月28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除外)。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并进行面谈。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及面谈情况,确定报名对象是否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的5倍,也可采用笔试形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hhrc.com.cn)和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col/col1485967/index.html)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2019届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87702425;郑老师,联系电话:87702530(工作日)。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表2018.11
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亲属关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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