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有志于基层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适合男性。
4、具有宁波大市范围常住户口,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
5、需具备调班调休,夜班及周末值班的相关条件。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①、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②、部队退伍三年内的退伍军人;
③、具有社会服务综合治理、派出所、城管等经验的工作者;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以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党员证明、退伍军人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2张,到梅墟街道办事处407办公室(地址:枫香路378号)办理报名手续。
2、资格审核。报名者需根据本人志愿填写《梅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会服务管理综治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合格者淘汰,不安排复检,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6、公示。街道党工委按照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实际录用数可少于计划招聘数),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7、聘用。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87249276 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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