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隶属于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幼儿园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育德巷82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幼儿教师岗位共9人。
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两类人员:一类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另一类为在职教师。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园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园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体检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邮箱418986598@qq.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报名材料: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
如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60人,先安排笔试,再安排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包括“现场上课”、“交流问答”、“心理素质测评”三项。
(1)现场上课
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功底、专业理论知识及现场互动应变的能力。
(2)交流问答
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应急反应、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心理素质测评
主要考察职业意识、职业情感、职业能力、职业兴趣等素质。
2.面试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8点半
3.面试地点: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
(三)体检
考试完毕,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组织实施,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和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适合、以及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递补工作将遵循入围的规则进行。
2.聘用人员不能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ww.zjhq.com/,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3.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http://www.bjyimi.com/,国民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0571-87055010(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0571-87052613(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育德巷82号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邮编:310051)
联系人:杨轶
咨询电话:0571-87767373
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9167号-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Copyright©2006-2024 www.bxgw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