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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0:14:45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73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市校合作办学协议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

①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

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需提供中外文版本的课程成绩单)。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2日上午9时至2019年6月14日下午16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专业相近的提供课程证明)到学校行政楼411人事处办公室现场报名。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校报名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发至rscbg@nit.net.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9浙江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姓名”。其中通过发送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邮件发送后须电话确认,且在面试前携带原件至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将在发布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名单通知时同时公布。

1、资格复审

试讲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通过发送邮件报名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邮箱报名的所有材料原件,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上述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9097,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74-88229016,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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