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引进紧缺人才,储备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常山县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健全经济型人才共享共育机制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9〕6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的经济型、复合型人才。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1、招聘计划
2、招聘范围 (1)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以及12所浙江省内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2)“双一流”、“111计划”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4)前述1、2所指不含独立二级学院和专升本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从事经济、项目、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岗位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6、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三、录用待遇 1、应聘者一经录用,列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建立人才个人成长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按照人才层次享受《智汇常山》的相关政策。 3、按照对口适岗、人尽其才的原则,以两年为期,第一年安排在职能部门的经济管理、涉企服务等岗位工作,实行导师帮带,促进成长,第二年起进行半年以上的重点企业岗位锻炼,具体由相关部门、企业向县人力社保局申报岗位需求,县人力社保局统筹安排。 4、引进人员在平台服务期原则上要求两年,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表现、能力特长,确定调任单位和岗位,并办理调动手续。也可按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某项工作、任务到期或实现后,另行安排岗位。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筛选、综合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8月6日-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填写《2019年常山县人才服务站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并将相关资料发送至:qzcszjk@163.com。 (3)报名者需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业成绩表等,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毕业证书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 2、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按一定比例筛选确定考核对象。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综合测试 组织入围对象进行综合测试,具体了解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 4、体检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组织应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 6、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签约、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在招聘过程中,因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原因出现空岗情况,招聘单位有权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 联系方式:常山县人力社保局(胡女士) 0570-5018781 常山县委人才办 (胡先生) 0570-5016142 附件1:2019年常山县人才服务站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进一步健全经济型人才共享共育机制的实施意见》.pdf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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