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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编外招聘2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13:54:20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076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01会议室。

咨询电话:0578-2990058,0578-2990057。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2),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按照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考试环节,未

达到1:3比例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丽水市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

(三)考试

计划表中1-2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22-23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合格分为60分)。

笔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和笔试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考人社部发〔2012〕65号、〔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不同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按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年薪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开发区财政局财审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处 0578-2091237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党群工作部 0578-2600531

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浙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zj.docx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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