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根据《嵊泗县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对象
嵊泗籍当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回嵊泗工作的学生。
二、培养计划及培养院校
2020年定向培养本科生10人,大专生1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录程序
1.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发布定向培养公告。
2.学生凭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已录取但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提供由县招生办出具的证明材料)、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进行报名。
报名分两个时间段:本科生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的工作时间;大专生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9月28日-9月30日的工作时间。
3.录取顺序:①海外名校(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前100名);②国内重点高校(原“985”、“211”高校);③其他本科或大专院校。
学生若被同类普通高校录取,按“高考分数(艺术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原则(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培养对象。
4.被确定为拟培养对象的学生,凭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的,按录取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对外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四、政府资助费用
确定为定向培养对象的学生由政府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1万元/学年,专科0.5万元/学年。
发生违约行为时,应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281660、5592681。
附件:2020年嵊泗县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县计划).xls
中共嵊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engsi.gov.cn/art/2020/7/24/art_1354771_52517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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