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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市路桥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10:41:57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783

根据《2021年台州市路桥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评和面试对象。面试或体能测评前,开展资格复审其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资格复审合格后,将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 

地点:路桥区委组织部会议室(一)(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区行政大楼南楼618室)

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所有提供的材料请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所有提供的材料请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三)资格复审有关的其它事项

1、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指印(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3)。

2、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者,请于2月24日上午8:30之前,来电或来人告知各招录机关单位(各招录机关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带齐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不要因各种原因影响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确认。

二、体能测评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一级科员A、B职位),按职位要求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初定于2021年3月2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13日,请考生收到面试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报到并接受面试,不要因各种原因迟到而影响面试。

四、体检

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中国·路桥(政府门户网站)和“路桥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通知,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及后续工作安排。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6-82921186。

 

附件:

附件1、2021年台州市路桥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台州市路桥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docx

附件3、委托书格式.doc

 

 

 台州市路桥区公务员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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