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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椒江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技能测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10:44:56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833

根据《2021年台州市椒江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面试或技能测评前,由招录机关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其中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资格复审合格后,将进行技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2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椒江区党群服务中心(椒江区东枫山路9号)。

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所有提供的材料请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三)资格复审有关其他事项

1、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需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手印。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已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到椒江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0576888312511361668808918968688798)办理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确认手续。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带齐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二、技能测评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军事技能测评由省军区组织实施,时间定于202136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1313日,请考生收到面试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报到并接受面试,不要因各种原因迟到而影响面试。

四、体检

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近期,请报考我区职位人员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椒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及后续工作安排。

 

附件:

1、2021年椒江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委托书样本.doc

 

台州市椒江区公务员局

2021年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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