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人才来源渠道,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全面推进首位战略、建设首善之区的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面向“双一流”等重点高校研究生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面向“双一流”等重点高校研究生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拟选聘优秀人才20名。
重点引进方向: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理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法学、土木工程等专业(具体选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1年应届或2019、2020年往届的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包括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43/201709/t20170921_314942.html);
符合上述选聘对象的,还需符合选聘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要求(详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等工作,并有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志向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4.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5.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被原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务、校纪等处分的;有非正常主动或被动延期毕业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5月14日。
2.报名材料:填写《2021年“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面向“双一流”等重点高校研究生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021年“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面向“双一流”等重点高校研究生选聘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2021年“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面向“双一流”等重点高校研究生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4、5)。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或关注南湖先锋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hxf0573)查看公告并下载相关表格,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方式统一发送至gbk1653@126.com邮箱,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格式为:【2021南湖·初心起航】+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4.资格初审:由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般收到报名材料后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
5.本次选聘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
(二)笔试(5月下旬)
由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者组织笔试,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对人选进行排序。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一次考试,集中完成。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笔试成绩和合格分将另行予以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并予以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2张。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考试(6月中下旬)
面试的内容以拟任岗位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出现面试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排序靠前者入围),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当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6月底)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7月初)
1.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或有自愿放弃的,可由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无正当理由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未能在报到期限内自行协商解决影响聘用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管理
1.本次选聘按紧缺型人才引进,聘用人员列入事业或者国企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人员列入嘉兴市南湖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管理,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和程序优先安排挂职锻炼或择优提任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选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选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材料补充、面试、体检、报到等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聘资格。
计划表中列明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
在选聘各环节中,考生应服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时间安排上有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具体事宜由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3—82838068
监督举报电话:18057312381 ;0573—82838573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
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1/4/20/art_1615696_59020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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