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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13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09:20:49    |    发布人: 博学教育    |    点击次数: 1227

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部分临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用编外用工137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杭州市临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计划一览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招用范围详见招用计划一览表。招用范围为临平区的,包括临平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和临平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用范围为杭州市、浙江省的,以此类推;

7.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

8.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8日;

9.应届毕业生证书取得时间,需在2021年10月28日之前;

10.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2021年11月4日9时至11月5日16时30分,报考人员请登录临平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60.191.75.52:8009,也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直接跳转)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021年11月6日9点至11月7日16时30分,由各招用单位根据招用岗位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报名人数不足招用岗位人数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2021年11月22日左右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重为50%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1日9时—11月14日11时。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用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对象在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岗位招用计划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招用计划数在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用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招用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均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由招用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用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用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临平区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用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考前会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2.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附件中的各招用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复审技术咨询电话:0571-22811906。

3.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平区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决定。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bugdFF9RwsS0wsEMdzU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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